关于山东制冷学会个人会员重新登记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会员:
根据《山东省科协所属全省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和《山东制冷学会会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会与会员、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单位的联系与沟通,促进学会与会员之间的学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信息共享、出国考察等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配合中国制冷学会个人会员登记注册工作,经研究,决定进行个人会员的重新登记注册和换证工作。此次个人会员重新登记注册后将统一发放中国制冷学会统一编号的新的个人会员证,此会员证可全国通用并在中国制冷学会网站和山东制冷学会网站个人会员栏目中查询。为更快、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登记注册的时间:2007年10月底---2008年6月底集中登记注册。
二、登记的范围:山东制冷学会自成立以来加入学会的所有新老个人会员,不论个人会员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电话等信息是否发生变化都要进行重新登记注册和编号,统一进入学会个人会员系统。
三、个人会员比较集中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计单位、医药化工、冷库、商店、酒店、宾馆、医院以及制冷空调生产、销售、安装等单位由学会指定专人负责集中办理,统一换发新的会员证。
四、不够集中或其余人员可直接到学会办理;新加入的个人会员也可一并同时申请登记注册和发证。
五、重新登记需要的资料:填写山东制冷学会个人会员登记(申请)表;提供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贴会员登记(申请)表和会员证)。
考虑到此次重新登记注册的人员多,涉及面广,学会决定暂不收取个人会员费,待重新登记结束后按照《山东制冷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七款规定,每三年收取50元会员费。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接到通知后主动与学会联系,积极开展登记注册工作,同时也要广泛宣传、相互转告,使学会登记(申请)换证工作顺利完成。
山东制冷学会
2007年10月20日
关于缴纳2008年度单位会员会费的通知
根据学会《章程》和《山东制冷学会会员管理办法》,2008年度的会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30日内将2008年的会费汇入学会帐号或到学会缴纳,对于缴纳会费的单位会员我们将继续在山东制冷学会网站(www.sdzlxh.com)和2008年出版的《山东制冷空调》——“走进企业”和“单位会员”栏目中免费介绍,(需企业提供资料,请于学会联系),凡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单位会员我们将作为自动退会并适时公布。
单位名称:山东制冷学会
开户行:建行济南和平支行
帐 号:37001616208050046445
联系电话:0531-83175669、83175667
传 真:0531-86425717
地 址:济南市山师东路4号北楼105、106室
邮 编:250014
联系人:孔繁彬 张秀华
2008年3月10日